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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一条网帖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


为何这一话题在朋友圈快速发酵追溯这个话题的源起,不少网友认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纪录片守护成长呵护未来第一集丢失的孩子是一个重要的“引爆点”。


此外,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连日来呼吁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并非我国对人贩子的处罚不够严厉。他表示,自己提这个建议的初衷就是,今后在处罚罪行严重的人贩子时应多使用死刑,而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高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陈士渠的建议,有网友表示“太支持了”,并称:“从对社会的破坏度来讲,觉得判死刑一点都不过分”但是也有网友持不同看法,广州律师张慧表示,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是好的办法。况且,有的不少人贩子只是起到一个中介作用,而一些儿童还是由父母主动出售的。


其实,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杀人要偿命,但是关键是作案的人没想到犯案后就会被追究。刑法的威慑力不是没有,而是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较的。